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