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