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章 硒资源保护与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