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街道辖区内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和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工作平台较为集中的人大街道工委可相应增加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协助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