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工作调研、联系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交办、学习培训等工作制度,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