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本市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共同促进数字认证体系、电子证照等的跨区域互认互通,支撑政务服务和城市运行管理跨区域协同。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