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第六十二条有效本市促进数据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运行深度融合,推动数据赋能治理数字化转型,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推进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领域重点综合场景应用体系构建,通过治理数字化转型驱动超大城市治理模式创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