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本市促进数据技术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数据赋能生活数字化转型,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和商业、文娱、体育、旅游等质量民生领域的数字化水平。本市制定政策,支持网站、手机应用程序、智慧终端设施、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面向残疾人和老年人开展适应性数字化改造。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