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本市支持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发展。行业协会和组织应当依法制定并推动实施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和建议,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会员依法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