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四章 共享与共治第四十九条有效沿岸区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滨水公共空间有关活动秩序的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发现有违反限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部门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