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三章 设施设置与维护第三十六条有效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滨水公共空间设施维护养护制度。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维护养护标准,对滨水公共空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护养护,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