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滨水公共空间设施维护养护制度。

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维护养护标准,对滨水公共空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护养护,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