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挖掘和传承“中共创建第一城”、“百团大战”、“七亘大捷”等红色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社会功能。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