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国有红色文化资源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外,红色文化资源档案和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