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五章 应对处置第四十条有效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