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第十条有效新安装或者维修后的供水管道及设备,应当进行清洗和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供水。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