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管委会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