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管委会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