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加强乡村文化资源整合,推进乡村文化产业与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民宿、医疗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