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五章 文化引领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县、乡、村文化站、文化室等文化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支持乡村文艺创作,鼓励制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优秀文艺作品,丰富和活跃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