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章 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专用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仪容整洁、文明服务,按照规定收费,并出具合法的票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