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第二十五条有效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严格控制、逐步缩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人行道上不再增设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已设置的停车泊位应当逐步撤销。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