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审议情况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作出关于决算的决议。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