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树木的,不得妨碍行车瞭望,影响行车安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