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五章 转租第三十四条有效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并应按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