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五章 转租第三十三条有效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出租人的权利,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并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