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原有合法来源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改建、扩建和翻建的规划许可,实行申报承诺制。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省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