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宅基地审批和自建房规划审批档案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