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无障碍环境第五十三条有效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无障碍车辆,并设置便于识别的无障碍运营标志。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运营车辆上配备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