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