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易招致或者易孳生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行业、场地和居(村)民生活区应当有完善的防制病媒生物的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