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区综合档案馆应当结合“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以及上海解放等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适时公布有关红色档案。

鼓励其他档案馆和档案保管单位向社会公布所保管的红色档案。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