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异议信息处理等的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