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第二章 土地储备第六条有效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储备的,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将已征用的土地直接存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