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转让已经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