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四十三条有效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泄漏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