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要求,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