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候鸟资源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损害的,除依法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