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从事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