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破产工作,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企业破产制度,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