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常务委员会公报、网站、刊物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也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