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应当尊重村(居)民意愿,建立村(居)民民主决策、管理以及监督的参与机制,保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