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工程建设与管护第十五条有效水网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损坏水利工程、设置或者留置阻水障碍物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相关的责任协议。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