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环境卫生作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增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活力。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国民经济条件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事业经费,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