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临街建筑物应当选用通透、美观的栅栏、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国防、安全等具有特殊要求的单位或者隔离设施本身具有保留价值的除外。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