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 城市容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