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推进两省铁路在运行计划、安检要求、导向标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