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在上跨铁路的道路桥梁护栏外侧,不得附挂安装各类缆线、管道、广告、支撑杆柱等设施设备。

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其支柱、铁路通信杆塔、铁路信号灯柱等设施上附挂各类设施设备,应当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