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安全责任第十七条有效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排放粉尘、烟尘以及腐蚀性气体、液体等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公开有关排污信息,查处危害铁路安全的污染行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