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组织。农贸市场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自律作用,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