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部门职责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建设质量和水平。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